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兰州石化-中川机场航煤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建设项目名称:兰州石化-中川机场航煤管道工程
建设项目地点:甘肃省兰州市
建设单位: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
建设项目性质:新建
验收调查单位: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验收结论:本项目执行了环评和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,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,污染物均达标排放,生态保护措施切实有效,验收组同意“兰州石化-中川机场航煤管道工程”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公示内容: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高工
联系电话:0931-7935874
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公司
2020年12月17日
附件1 :兰州石化-中川机场航煤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-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.pdf
附件2 :中川机场航煤管道竣工环保验收意见.pdf
附件3 :兰州石化-中川机场航煤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.pdf